创业补贴政策指南之三: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2023-06-02 14:52:25 来源:本站 浏览:990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服务内容

201310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三、办理依据、办理要求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

(二)办理要求

1.201310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

2.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与劳动者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四、所需材料

除提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招用人员名单;

2.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

3.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

五、工作流程(服务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主申请:

1)网上申报。由各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调取符合条件的企业,并及时告知企业上门审核时间。

2)现场申报。携带相关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二)受理

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三)办理

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资金拨付前须与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进行核对,与申报时保持一致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否则将不予以发放。

、联系方式

6037369

七、事项办理、信息公开链接和渠道

1.网页链接:事项办理链接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温暖淄博人社小程序:创业服务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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